| 资产名称 | **县****办公室 | 标的编号 | ****01 |
| 资产权益 | 所有权 | 资产类型 | 房屋 |
| 清查核实编码 | 无 | ||
| 坐落 | **县**镇大柏山村3组 | 资产面积(㎡) | 450.0 |
| 目前用途 | 构/购建时间 | ||
| 建筑结构 | 消防手续 | ||
| 产权证号 | 配套情况 | ||
| 其他描述 | |||
**县****办公室出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办公室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县**镇大柏山村3组
3.标的概况:占地面积约450㎡,建筑面积约260㎡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4000元/年
6.流转期限:5年
7.使用要求:
(1)须符合**镇产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定,且只得在出租标的所占面积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超越范围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标的主体结构和用途,确保不影响标的的整体安全、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
(2)轻加工等无污染产业等 ,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
(3)流入方需负责标的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确保标的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期间安全责任由流入方负责 。
(4)该标的不可转租。
(5)该标的不允许改建、重建、扩建。
(6)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流入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拆改、装修或增加设备,若可拆除及搬离且不会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流入方有权自行拆除并搬离;无法拆除或拆除会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部分,无偿归属于流出方所有。
(7)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流入方擅自装修标的、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致使标的和设备损坏的,流出方有权要求流入方在合理期限内给予修复。若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影响资产正常使用功能,流入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值赔偿相应损失。若双方对损失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赔偿依据。
(8)流入方需清理房屋内部的杂物,修复因使用造成的墙面、地面、门窗等部位的损坏,保证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稳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如房屋存在附属设施,也需恢复至合同约定的状态。
8.标的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2日内,现状交付。
二、意向流入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3.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www.****.com/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及保证金约定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6.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缴纳时间:公****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扫码支付(报名最后一日不接受扫码)
(3)保证金退还:①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通过成交审核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②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
五、交易方式
如挂牌期间仅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系统自动按挂牌价格成交;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服务中心组织网络竞价交易确定流入方。
竞价过程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自由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1.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
2.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60秒周期。
3.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60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六、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流入方收取;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流入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3.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缴纳交易服务费。
七、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15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重新挂网。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八、其它披露事项
1.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流出方将与流入方重新签订相关协议或做补充约定,以保障流入方权利。
2.流出方负责对其设定的意向流入方资格及受让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接受意向流入方咨询。
3.在流入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期满后再次流转时,同等条件下原流入方享有优先再次受让的权利。
九、流出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
联 系 人:刘世泉
联系方式:139****8527
联系地址:**县**镇大柏山村7组
十、组织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
联 系 人:袁敬
联系方式:158****0333
联系地址:****中心二号楼三楼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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