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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2MAC0JJJ48K | 建设单位法人:毛卫青 |
| 江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路 1050 号 |
| ****年产 200 套微通道反应装置、500 台**一压滤机、35000 套气动阀设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63-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路 1050 号 |
| 经度:120.874342 纬度: 30.7230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0 |
| 嘉(南)环建备〔2023〕28 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2MAC0JJJ48K001W |
| 2024-11-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500 |
| 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2MAC0JJJ48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聚兆****公司 |
| ****0509MA25JL268E | 验收监测单位:**** |
| ****0402MAC0JJJ48K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5a9ulD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200 套微通道反应装置、500 台**一压滤机、35000 套气动阀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200 套微通道反应装置、500 台**一压滤机、35000 套气动阀设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 套微通道反应装置、500 台**一压滤机、35000 套气动阀设备所涉及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 套微通道反应装置、500 台**一压滤机、35000 套气动阀设备所涉及的生产工艺、部分生产设备 |
| 项目实际超纯水仪尚未实施,且公司承诺不再实施,采用直接外购纯水的方式替代,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再产生;本项目实际锯床尚未实施,且公司承诺不再实施,锯床切割下料废气不再产生;目前项目实际 23 台氩弧焊机、4 台**自动焊机、3 台法兰自动焊机、1 台振动时效设备等部分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尚未实施,且公司承诺不再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试压废水沉淀处理、测试楼清洗废水中和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海。 废气:焊接烟尘****设备处理后于 15m 高空排放;喷砂粉尘****设备处理后于 15m 高空排放;抛光粉尘****设备处理后于 15m 高空排放;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风冷+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 15m 高空排放;测试楼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m 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 烟机处理后于屋顶排放;无组织废气加 强车间通风。 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固废:①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边角料、集尘灰、废布袋、沉渣、废树脂分类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②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试压废水沉淀处理、测试楼清洗废水中和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海。(与环评一致) 废气:切割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设备处理后于同一个 15m 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测试楼废气分别经三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于三个 15m 高排气筒排放;其余与环评一致。 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固废: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东北侧测试楼一楼西侧,一般固废仓库位于测试楼西侧。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或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环评要求切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治理措施由分别采用 3 套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 3 根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目前项目实际切割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合并采用 1 套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环评要求测试楼废气经 1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目前项目实际测试楼废气经 3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 3 根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烘干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由干式过滤、风冷、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调整为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调整后仍可满足废气治理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853 | 0.3177 | 0 | 0 | 0.285 | 0.285 | |
| 0 | 0.143 | 0.159 | 0 | 0 | 0.143 | 0.143 | |
| 0 | 0.014 | 0.016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7 | 1.422 | 0 | 0 | 0.77 | 0.77 | / |
| 0 | 0.024 | 0.031 | 0 | 0 | 0.024 | 0.024 | / |
| 1 | 化粪池、沉淀池、中和池 | 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中的 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排海 CODCr 、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 ****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 A 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试压废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测试清洗废水经中和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经**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海。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 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中的 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排海 CODCr 、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 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 ****处理厂主要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 A 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入管网口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均低于《工 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中的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
| 1 | 布袋除尘装置;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本项目切割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经处理后于同一个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喷漆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中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测试楼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 1 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7-2020)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苯乙烯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 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 2019)中表 A.1 的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机加工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 喷漆烘干废气、测试楼废气、食堂油烟。切割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设备处理后于同一个 15m 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测试楼废气分别经三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于三个 15m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机处理后于屋顶排放。其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最大值低于《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苯乙烯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最大值低于《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3/310005-2021)表 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工业涂装工序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测浓度最大值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 37822-2019)中表 A.1 的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切割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治理设施 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喷漆烘干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 烃、臭气浓度、苯乙烯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测试楼废气治理设施出口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浓度低于《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310005-2021)表 1 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
| 1 | 降噪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的 3 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环保风机等设备的运行。 已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外扬;已加强生产车间门、窗的密闭性, 以增加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声作用;设备定期维护检修,防止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
| 1 | 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危险废 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 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 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 **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一般废 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采用包装袋包 装,贮存在库房内。根据《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20),采用库 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 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 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其贮存过 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 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 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 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 已落实,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 的固废处置原则。项目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集尘灰、废 布袋、沉渣;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含切 削液金属屑、废包装物、漆渣、测试废液、测试楼废包装物、废过滤 棉、废活性炭。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东北侧测试楼一楼西侧危废仓库,危险废物委托****进行安全处置,并在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目前危废仓库已做到防风、防雨、防渗、防晒等措施。一般固废存放于厂区测试楼西侧一般固废仓库,定点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 )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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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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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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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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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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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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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