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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银行****公司(以下简称:**银行)与****(以下简称:中****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编号:****),******分行、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有权处分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公司。**银行与中****公司联合发布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债权转让事实。
中****公司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中****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各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单位:元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 ****商贸有限公司 | ****94402.67 | ****98614.95 | 抵押物:三****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湾路国际客运港区76616.56㎡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 质押物:1.**远东凤****公司持有**凤****公司51%的股权;2.海****公司持有**凤****公司49%的股权 | ****公司、付书全、陈芬、付博龙 |
| ******公司 | ****000.00 | 909671.21 | 质押物:**市**区兴工****公司存入保证金36万元(已全额执行) | **市**区兴工****公司、张文才、王桂萍、张桥溶 |
| ******公司 | ****000.00 | 205002.44 | / | 李石山、刘海霞、李涛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12月1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如清单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1****0706
联系地址:**省**市**区东岗西路525-1号
****
联系人:马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931-****195、0931-****780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225号
****公司
****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