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区展茅街道茅洋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政府****办事处委托,于2026年2月12日9:00****交易中心****中心对**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区展茅街道茅洋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2月13日9:00****交易中心****中心评标室准时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
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郑方锋 ,投标报价:****003元,投标工期:15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金****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艺茹 ,投标报价:****173元,投标工期:15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小敏 ,投标报价:****680元,投标工期:15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 **** | 苍**莒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 金****公司 | 航头镇乌龙溪综合治理工程(千源村段、大店口村段、航头村段) |
| ****集团有限公司 | **区**镇 2024 年度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抽取的X值为:0.75。
评分基准价为:****261.31元
评标纪要:
在投标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下单位投标文件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具体评审情况如下:
一、技术符合性审查部分:
1、******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关于企业的第4点业绩的证明材料,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2、辽****公司:于2026年1月7****财政局进行处罚,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经询标,情况属实。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的三、其他第3点内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
3、**市****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成员刘心悦未提供2026年1月份社保证明材料,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4、******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中的项目名称为:**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区桃花镇公前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与本项目名称不符。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5、******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成员未提供2026年1月份社保证明材料,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6、******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余培芳的A证有效期为2026年3月9日至2029年3月9日,未提供开标当日有效证书。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7、******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兰长祥于2025年12月11日中标尉兰县墩阔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期)(施工四标),工期为243日历天,截至开标时间,该项目仍在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资格条件内容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第1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1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8、******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冯孝松于2026年2月9日中标2024年度**区**镇市级五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截至开标时间,该项目仍在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资格条件内容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第1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1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9、******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授权委托人施琪峰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10、**市****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成员未提供2026年1月份社保证明材料,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11、****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成员未提供2026年1月份社保证明材料,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条款4.2.3中的(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
二、商务符合性审查部分:
1、①******公司、②**市****公司、③****公司、④******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水利部分其他暂列金额填写错误。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条款4.5.3中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2、①**市淠史杭水电****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不在有效期内。②****公司、③****公司、④****公司、⑤******公司、⑥******公司、⑦**巨****公司、⑧****公司、⑨****公司、⑩****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未加注。⑾******公司、⑿******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加注过期。(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关于“什么是电子证书加注电子证书为何要进行加注”疑问的解答:“加注是指在电子证书上设置使用场景和有效期信息。加注后可防范电子证书在非本人授权情形下的使用,保护持证人员权益。2021年12月17日之后制发的电子证书经加注使用场景和有效期信息后方可下载和使用。”)经询标,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3.7.3条第1点规定: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符合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条款4.5.3中的(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3、①****公司、②**省红日****公司、③舟****公司、④****公司、⑤**市****公司、⑥****公司、⑦****公司、⑧****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绿化景观部分“暂列金额明细表-1.3.4青石石栏杆”中,计量单位“m”。经询标,情况属实。根据招标代理单位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的补充文件第1点:本项目原工程量清单(绿化景观部分)“暂列金额明细表-1.3.4青石石栏杆”中,计量单位“m”;现更改为:计量单位“项”。符合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条款4.5.3中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4、①****集团有限公司、②****公司、③******公司、④**大禹****公司、⑤****公司、⑥**市****公司:计日工表未按要求填报,经询标,情况属实。符合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条款4.5.3中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
三、商务评审部分:
1、①****公司、②****公司、③**志鹏****公司、④****公司、⑤****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填写低于76123.02元。经询标,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10.7条第4点规定:系统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按“投标报价费用表”中的“施工临时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合计金额填报。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76123.02元。符合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条款4.6.3中的(3)安全生产措施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公示期限自: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4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水利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839
****政府****办事处 联系电话:0580-****615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726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系电话:0580-****358
招标人:****、****政府****办事处
代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