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3月16日(30个自然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gm/
(二)实地公示
1.****
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办事处
地址:**市**区公明街道振明路金辉路6号
3.******办事处
地址:**市**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新湖街道楼村水塘退水闸管理房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406室;收件人:罗工;联系电话:0755-****3514;并在信封上注明“莲塘水库至楼村水塘水生态修复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ujzh@pnr.****.cn(各部门政务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莲塘水库至楼村水塘水生态修复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6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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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