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泗城镇中钰翡翠森林16栋702
中标(成交)金额: 145000元
评审得分: 9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为满足院内环境卫生的工作的要求,提升院内保洁服务质量;采购物业保洁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道翠(组长)、王杰 、 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2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14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花园小区,联系电话:156****34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站)
地 址:****内
联系方式:李院长138****4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李工 156****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