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官网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具备消防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
****关于******公司消防开业检项目
二、项目情况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的采购询价方式,经确认符合本次报价资质及要求的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三、报价人资格标准
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合法的消防技术服务资质;能提供**市范围内本地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24小时响应需求并到达项目现场配合工作,其服务内容包括全面负责整理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人员资质证明等全套开业检申报资料,负责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官方现场检查核验阶段相关工作,全面负责甲方的开业消防检查,直至完成取得合格证为止。
四、递送报价文件要求
****公司资质材料和报价表:
1.公司资质材料:合法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企业法人代表报价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表(详见附件1)应采用A4纸打印。
上述公司资质材料及报价表均需加盖公章后放入文件袋,文件袋上须注明报价人名称、电话、内含文件清单等,并装订、密封、签章后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址(文件袋装订密封处及文件袋封面均需加盖公章)。
(二)递送报价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用于现场核对:
盖有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消防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
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拒收。
五、报价时间、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年3月2日17:00。标书代写
(二)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市**区福飞路146号源脉**干化厂4楼
(三)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6****8988
六、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报价总价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50000元,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无论报价过程中的程序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三)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报价人违反规定,依照违法违规情节将其列入违规供应商名单,停止其一个月以上、三年以内的报价资格。
(四)报价含各类税费等所有费用,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评审原则
(一)经资格审查后,能够全部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中选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二)报价文件算术性错误的修正:
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标书代写
(三)无效报价判定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应判定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违反询价文件实质性规定,并构成“重大偏差”的(“重大偏差”的定义见第七条评审原则第(四)款);
2.报价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询价文件设立了拦标价,报价价格超出拦标价的;
4.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单位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小组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5.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询价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6.****小组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选、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报价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四)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报价保证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报价保证担保有瑕疵;
2.报价书(不是指所有的报价文件)没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报价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达不到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或者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
6.报价文件附有询价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八、终止条款
在询价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询价终止:
(一)出现影响询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本次询价程序终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我司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九、中选供应商确认及公告
确定中选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中选结果将于官网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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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