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省-**市 |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四****活动中心)报告厅、演播厅精装修项目(暂估价部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期建设项目已由 ****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四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3】6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自筹,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 ****、****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四****活动中心)报告厅、演播厅精装修项目(暂估价部分)。其中演播厅体积:≈10003m3,舞台:26.5m×15.5m,吊顶高:12.5m,座位数约1244个;报告厅室内长度约 26.4m,宽度约 18.9m,吊顶平均高度约 5.48m,舞台台口宽度13.7m,进深8m;座位数约353个。
建设地点:**市**区裕翔街26号。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演播厅和报告厅的舞台机械系统和幕布、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响系统、舞台通讯与监督系统、会议系统、建筑声学设计和室内装饰装修、消防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400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1355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45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人员,不得兼任;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三)其他
3.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当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4日09时00 分至2026年3月9日8时44分,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9日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递交至 **公共**交易网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招标人):冯素江 ,联系电话:0311-****8206 ;联系人(招标代理):张虎、郑晓磊、史东健, 联系电话:0311-****6953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投标中心
电话: 0311-****9161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cn:8181/”)。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327。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9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4、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电子标服务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省**市**区裕翔街26号,联系人:冯素江,联系电话:0311- ****8206 ,电子邮箱: /。
10.2 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市**区新石北路368****工业园院内2号加速器楼(瞪羚企业加速器)12层,项目负责人:张虎, 联系电话: 0311-****6953 ,联系人:郑晓磊、史东健,联系电话: 0311- ****6953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