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
挂牌价 ****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为准折算成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美元) |
| 1 |
****1架AW109SP直升机整体转让 |
1架 |
RMB 25,677,260.00元(不含税) |
30万元人民币/4万美元 |
| 标的情况 |
1、标的为1架AW109SP直升机,出厂系列号22345,出厂时间2016年6月,制造厂家为意大利阿古斯塔,双发动机(发动机型号PW207C),最大飞行速度285km/h,最大起飞重量3175kg,理论配置驾驶员数量2名,配置座位数8座。AW109SP属于可多场景作业中型机,可以参与海陆短途运输、应急救援等作业。 2、标的具体情况请咨询验机联系人。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 2、在交货前,转让方所售标的物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受让方确认转让方所售标的物数量、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所售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标的物数量、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标的物数量、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3、标的为带租约状态,预计2026年5月16日结束租约,摘牌后预计2026年6月初可与受让方交付飞机。 4、本次转让,全部交易款项可采用人民币或美元进行结算。 (1)以美元进行结算的,保证金及转让价款通过转让方指定账户进行结算; (2)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保证金及转让价款通过**产交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21648C 注册地:**省三****科技城文化创意产业园1号楼二层217室 法定代表人:刘昱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国通航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验机安排:挂牌公告期间,转让方组织意向方自费验机。验机后,意向受让方确认符合其购买要求的,可通过E-mail电子邮件发送报价函的方式参与报价,不符合其购买要求的,可不进行报价。 2、资产挂牌价为不含税价,若境内意向受让方确认为受让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若境外意向受让方确认为受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将单独负责各自的纳税义务,包括印花税和关税等,具体****机关向受管辖一方征收,与飞机出口相关所有中国境内税款和关税均由卖方全权承担,中国境外的税款由买方承担。 3、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AW109SP直升机买卖协议》。该协议签署前,如转让方发现受让方存在主体不适格、资金来源存疑等方面问题,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并拒绝签署《AW109SP直升机买卖协议》,前述行为不构成违约。 4、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以验机结果为准,不影响验机后的交易及价格。 5、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6、本次转让项目适用中国法律和中国争议解决机制。 |
|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为带租约状态,预计2026年5月16日结束租约,成交后预计2026年6月初向受让方交付飞机。 |
| 交易方式及成交确认 |
1、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可以人民币或美元进行报价,报价均不得低于本项目人民币挂牌价格,方为有效报价。以美元报价的,按照报价****管理局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折算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挂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折算后低于人民币挂牌价格的,为无效报价。 2、受让方候选人确认:报价截止后,**产交所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报价结果。外币报价统一按照报价结果公布当日,****管理局发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以折算后最高的有效报价确定为第一顺位受让方候选人。**产交所向转让方出具《受让方候选人确认通知书》,由转让方按约定邮件方式通知候选人接受报价,并通知其按期缴纳保证金。 3、确认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候选人应在收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上表)。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正式确认为成交受让方。以人民币缴纳保证金的,****交易所指定账户;以美元缴纳保证金的,应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将按照有效报价的价高优先原则,在其他意向方中依次递补,直至产生最终成交受让方。 |
| 保证金支付 |
1、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或美元进行缴纳(金额详见上表),受让方候选人应在转让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2、竞买保证金支付账户: ①人民币(¥)账户(支付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 户 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 号:340********700004651 ②美元($)账户(支付金额为4万美元): 户名:CHINA GENERAL AVIATION CO.,Ltd 开户行:BANK OF CHINA SANYA BRANCH 账号:2650 4554 4459 Swift Code: BKCHCNBJ75A Bank Add: No.035 JIE FANG 4TH ROAD,SANYA CITY,HAINAN,CHINA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确认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在《AW109SP直升机买卖协议》签订后,于资产交割日前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足****交易所指定账户(境外受让方可将剩余成交价款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
| 标的交割 |
按交易双方签署的《AW109SP直升机买卖协议》约定办理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可以人民币或美元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时间段:**时间2026年3月26日00:00至3月31日15:00,以电子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早于或晚于报价时间段收到的报价函视为无效报价。2026年3月31日为报价结果公布日。 3、报价函递交方式:意向受让方验机后,于上述报价时间段内通过E-mail电子邮件向**产交所发送一次性报价函至****@163.com(建议发件人设置已读回执),报价函应加盖合法有效公章或合法有效签字,格式详见附件。 4、报价币种:意向受让方可采用人民币或美元报价,以其他币种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时间段内,如收到同一主体重复报价,则以报价时间段内最晚一次收到的报价作为有效报价。 |
| 验机展示 |
1、验机时间:挂牌公告期内,以转让方组织的时间为准 2、验机地点:飞机实际停放地 3、意向受让方申请验机,可通过电话或邮箱联系,验机联系方式为:卢经理,电话:155****3809 邮箱:luchuansheng@cgac.****.cn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5:00止 |
| 意向受让方报名手续 |
验机满意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要求的报价时间段内,向**产交所提交一次性报价函,即视为报名有效。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用于标的部分成交价款结算,不足价款应及时补足。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确认成交后,未按规定与转让方签订《AW109SP直升机买卖协议》的; (2)未按照《AW109SP直升机买卖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转让方取消受让方受让资格情形的除外)。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挂牌公告英文版、报价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8026,交易一部孙女士****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8002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省**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楼 2.海****服务中心窗口:**市**区****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 3.****交易中心6号窗口:**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