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公示日期 |
| **路110kV输变电工程 (重大变动) | **** | 变电站工程:**市**区洛**道与淮东路**西南侧****中心坐标:经度117°11′09.1710″,纬度39°13'29.5207"); 线路工程位于规划**道、淮东路及洛**道,分为以下三部分: ①**路至万发110千伏线路工程:起点本项目****路110kV变电站(坐标:经度117°11′09.171″,纬度39°13'29.520"),终点万发110kV变电站(坐标:经度117°12′03.186",纬度39°14′59.652"); ②**路破口南麻瘩至南仓牵引站110千伏线路工程: a.西侧路段:起点本项目****路110kV变电站(坐标:经度117°11′09.171″,纬度39°13'29.520"),终点待建17#工井(坐标:经度117°10'20.708",纬度39°13'44.291"); b.东侧路段:起点本项目****路110kV变电站(坐标:经度117°11′09.171″,纬度39°13'29.520"),终点待建32#工井(坐标:经度117°10'36.410",纬度39°13'51.655")。 | 联合泰泽****公司 | 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文
公示稿-**路110kV输变电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