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项目编码WHZB-QS-FW20260012)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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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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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许镇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项目编码:****)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许镇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弋****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二期2栋2层;
中标价:176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义根、冯本存、刘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成交价的1.5%据实结算,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废标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业绩合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县创E汇四楼D16,联系电话:138****614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3-****89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创E汇四楼D16
联系方式:138****6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欢
电话:138****614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14
中标通知
南陵县许镇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项目编码WHZB-QS-FW202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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