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审批
江苏-无锡-惠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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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区)

2026年2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整车与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测试项目

**市**区钱桥街道南龙西路3号

****

**圣泰****公司

****总投资7911.45万元,在**市**区钱桥街道南龙西路3号,利用自有工业用地13450.5平方米,建设年测试整车100台套、发动机150台套、零部件350台套项目。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盐雾试验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与软水制备****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发动机检测、整车检测、汽车零部件检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振措施,确保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工业集中区标准要求。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地下储罐区等重点区域做好防渗防腐措施,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9、本项目储罐区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0510-****2560 ****@sina.com

2

发动机尾气处理系统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市**区钱桥街道南龙西路3号

******公司

**圣泰****公司

******公司总投资9469.35万元,在**市**区钱桥街道南龙西路3号,利用自有工业用地13323.2平方米,建设年产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尾气后处理系统零部件12万个项目。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切削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吹塑、注塑、粉碎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振措施,确保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工业集中区标准要求。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2#车间外50米、4#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3

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

**市**区前洲街道**大道899号B3栋3楼(城铁**站区)

**仁一新****公司

******公司

**仁一新****公司总投资2000万元,在**市**区前洲街道**大道899号B3栋3楼,租赁**量子****公司空置厂房4589平方米,**3D打印材料研发项目,年研发产能0.5吨。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水浴用水定期添加不排放,项目清洗、实验产生的废液及喷淋塔产生的废液在满足《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作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混料釜、旋转蒸发仪使用电加热。混料、反应、除杂均在通风柜中进行,混料、反应、检测、除杂、干燥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4

年产汽车制动系统配件、汽车底盘件6000万件项目

**市惠****工业园区振业路18号

同乾新材料****公司

**科****公司

同乾新材料****公司总投资3000万元,在**市惠****工业园区振业路18号,租赁******公司现有工业厂房3600平方米,**年产汽车制动系统配件、汽车底盘件6000万件项目。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脱脂废水、清洗废水、硅烷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反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相关限值要求;蒸发浓缩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热水浴、脱脂、电泳、烘干、喷塑固化使用天然气加热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喷塑、固化过程在密闭空间进行。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脱脂液、水性电泳漆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分别达到《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水基清洗剂、《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车辆涂料相关限值要求。电泳、烘干、喷塑、固化、抛丸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表1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振措施,确保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工业集中区标准要求。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站、危废间等重点区域做好防渗防腐措施,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生产废水管线均采用明管敷设并做好标识。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和事故应急池。

9、本项目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5

年产物流输送线30条生产项目

**市**区前洲街道堰玉西路30号

**市融创****公司

**草源****公司

**市融创****公司总投资3600万元,在**市**区前洲街道堰玉西路30号,租赁****公司现有工业厂房13142.9平方米,建设年产物流输送线30条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喷枪清洗水用于水性涂料配置用水;废皂化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水性漆、油性漆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分别达到《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表1、表2相关限值要求。焊接使用无铅焊丝,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空间操作。切割、焊接、抛丸、调漆、喷漆、晾干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公开时间: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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