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浦沿岸公园项目(二期)(施工)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十六浦沿岸公园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答疑、澄清、补充如下:
一、质疑回复
1、问:**省外二级建造师是否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响应投标,不用按照**省二级建造师要求。
答:**省外二级建造师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响应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修改为:“****161元”。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的附件中免费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及PDF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纸,并采用修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2、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④工****县政府****中心审核批复后的30天内,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5%;⑤缺陷责任期满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7%;⑥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付清。”修改为:“④工****县政府****中心审核批复后的30天内,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7%;⑤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付清;⑥增量工程款的拨付:按照《****办公室****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增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2024)20号)文中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6年 3月11 日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