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9年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生活垃圾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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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9年**市**区井岸镇西埔村生活垃圾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2029年**市**区井岸镇西埔村生活垃圾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井岸**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17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6-2029年**市**区井岸镇西埔村生活垃圾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52,473.54元

最高限价:¥3,952,473.54元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2026-2029年**市**区井岸镇西埔村生活垃圾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1.00(项)

详见第二章

3,952,473.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井岸**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

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获取(如通过邮件获取请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获取《购买标书登记表》,获取标书联系人:陈工,电话:135****0086,电子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3月17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井岸**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井岸镇西埔村

联系方式:彭荣、137****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井岸**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75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龙姣

电话: 13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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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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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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