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及《****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建科风貌〔2025〕3 号)、《福****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老**和老街巷专项调查工作的函》(榕名城委函〔2025〕483 号)等文件精神,**区开展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重点调查历史上府城、县城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寨堡、租界、工矿等特色功能区域,全面摸清各类保护对象的**底数,形成一批潜在对象名单和特色保护要素名单,切实将调查成果转化为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支撑,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生机。为推动**区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建设局委托****承担**区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
二、工作过程
1、部署阶段
完成住建部“老**和老街巷专项调查系统”账号注册等工作;****调查队伍,做好府志、县志、老照片、古厝普查档案等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搭建线索征集平台,完成前期准备。
2、夯实及评估阶段
针对重点调查范围开展调查,评估前期古厝普查成果如将推荐历史建筑作为历史建筑普查线索,古厝集中区域作为潜在名镇、历史地段普查线索);名镇、街区、地段(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中认定的保护建筑等纳入本次调查线索;对接文物四普成果,避免线索重复。
调查核准调查范围、对象位置、保存状况;拍摄照片、走访居民,同步核查公众前期提供相关线索。形成一批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建筑等潜在保护对象初步名单。
3、线索确认阶段
2026年1月30日,**区****管委会、文旅局、资规局、**镇、亭江镇、琅岐镇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商研判线索名录,确定潜在保护对象名单,调查成果通过了专家评审。
4、系统填报
完成住建部“老**和老街巷专项调查系统”的成果填报。
三、工作依据
1、****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
2、****建设厅关于印发《**省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科风貌〔2025〕3号)
3、福****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老**和老街巷专项调查工作的函(榕名城委函〔2025〕483号)
4、关于印发《**区开展老**和老街巷专项调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马建综〔2025〕111号)
四、主要内容
本次**区调查出潜在历史建筑共5处。经会商及专家评审后,认定通过5处潜在历史建筑,现将会商认**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名称 | 乡镇 | 地址 |
| 1 | **村道头街26号民居 | 琅岐镇 | **省**市****村委会道头路26号 |
| 2 | 东岐村城门殿3号民居 | 亭江镇 | **省**市****村委会城门殿路3号 |
| 3 | 东岐村后街40-1号民居 | 亭江镇 | **省**市****村委会后街路40-1号 |
| 4 | 盛美村盛美32号民居 | 亭江镇 | **省**市****村委会盛美路32号 |
| 5 | 长柄村里澳108号民居 | 亭江镇 | **省**市****村委会里澳路108号 |
上述老**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论证成果在**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公示期间,市民若有意见,可来电向区古厝办反映。
联系电话:0591-****8933
马****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建设局(代章)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