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中心升级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就********研究院****中心升级项目(合同包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合同包一(三)投标分项价格表中第5点“计算节点”同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三、技术要求《表2:货物技术参数表》第5点“计算服务器”。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合同包一第一册 商务和资格文件中增加“(十一)主要设备品牌表”,****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具体格式如下:标书代写
主要设备品牌表
| 编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国产化要求 |
投标使用品牌 |
|
| 1 |
云管理平台管理节点服务器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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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安全**池服务器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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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全**池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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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云平台管理平台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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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计算节点(计算服务器)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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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分布式存储节点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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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网盘服务器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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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企业网盘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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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备份一体机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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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云核心交换机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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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业务交换机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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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存储交换机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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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存储后端交换机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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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管理交换机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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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带外管理交换机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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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SDWAN总部路由器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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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SDWAN分支路由器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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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SDWAN管理服务器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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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SDWAN软件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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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业务防火墙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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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下一代防火墙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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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零信任安全网关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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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WEB应用防火墙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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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日志审计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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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数据库审计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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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运维审计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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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态势感知系统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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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威胁检测与分析探针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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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主机安全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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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身份认证 |
符合招标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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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我司承诺如下: 我司投标时若提出使用非参考品牌范围的,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二、设备参考品牌备注要求经招标人确认并同意,否则我司无条件配合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技术标准、质量等档次相当的产品进行替换,价格以中标价为准,不作调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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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合同包一第二册技术文件(二)技术偏离表注:“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及要求”-“三、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其中表2第5项的技术条款须逐条响应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负偏离;其他项的技术条款须逐条响应,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修改为:“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及要求”-“三、技术要求”进行逐条响应,若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相应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细则技术部分评标标准1.技术响应根据投标人对“第五章 技术服务及要求”-“三、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该评分项不考核除“三、技术要求”以外的内容)。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合同包一交付期(或服务期)(****服务部分)单位为“工作日”的,统一调整为“日(或自然日)”,日期单位前的数字不变。请投标人认真研究,在编制投标文件填写相关内容时(如有)确保交付期(服务期)未超过修改后的交付期(服务期)期限。标书代写
6.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售后保修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二、答疑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原文合同包一 采购合同 ********研究院****中心升级项目(硬件部分),第23页/第一条 产品及合同金额:一、产品的名称、数量等约定如下:数据中心升级的信创云平台、计算及存储**、网络系统、系统安全及配套**。二、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税率13%部分:含税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不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采购合同 ********研究院****中心****服务部分),第33页/第一条 产品及合同金额:一、产品的名称、数量等约定如下:渗透测试、漏扫季度性及修复服务、等保测评、应急响应服务、重要时期保障服务、信创符合性测试服务、技术服务和培训、5年驻场运维服务。有关产品的配置等详细情况详见附件1、技术服务清单的约定。我司理解,(硬件部分)合同采购内容包含了表2货物技术参数表/其他配套**中的31 机房改造及系统迁移。****服务部分)合同采购内容包含了表2货物技术参数表/其他配套**中的32 二级等保测评报告、33 信创符合性测试、34 运维服务。(硬件部分)合同采购内容中的表2货物技术参数表/其他配套**中的31 机房改造及系统迁移,这部分的税率是否也是13%
答:31机房改造及系统迁移内容按实际税目相应税率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原文(硬件部分)合同条款第24页/第三条 产品交付:一、本项目所响应的设备数量,我方承诺在30天内完成交付,其中计算节点的内存和分布式全闪节点硬盘30天内到货75%,剩余的25%在六个月内到货,或接受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到货。二、设备到货后6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符合甲方上线要求。****服务部分)合同条款第33页/第三条 服务交付:一、项目集成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 1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二、一次性服务(等保测评、信创符合性测试服务、安全测评):与项目集成技术服务同步完成,最迟不晚于合同签订后120个工作日。硬件部分交付时限的单位为天(即自然日),技术服务部分交付时限的单位为工作日。交付时限的单位是否需要统一为自然日或工作日
答:详见一、补充通知第5点。
问题3:招标文件原文第35页/第五条 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下述结算方式:驻场服务为年服务,按照每半年期考核,每期考核期对应年金额的50%,具体支付金额按照以下甲方的考核分数支付:1.90分以上支付当期金额的100%;2.75-90分以上支付当期金额的80%;3.60-75分以上支付当期金额的50%;4.60分以下支付当期金额的10%。技术服务部分包含了周期性服务和一次性服务,****服务部分)合同条款明确了周期性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未体现一次性服务费用的付款方式。请明确一次性服务费用的付款方式。
答:技术服务部分中除了安全测评与信创符合性测试为单次服务外,即“其他配套**”第32项与第33项,其他均为周期性服务工作。询问意见中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其他配套**”第34项的运维服务中,P40《技术服务清单》只是辅助投标方直观评估工作量。
问题4:招标文件原文第26页/第七条 产品保修:一、乙方承诺提供维保期为5年的免费售后维保服务,该维保期从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注:1.在产品质保期内若为产品质量问题,则无偿更换产品;在售后保修服务期内,若正常使用损坏,则零配件免费更换。招标文件明确了5年的免费售后维保服务期,但是未明确“注”提到的“产品质保期、售后保修服务期”的期限分别是多久。“产品质保期、售后保修服务期”是否分别有明确的期限要求
答:详见一、补充通知第6点。
问题5:招标文件原文第63页/(二)技术偏离表:注: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及要求”-“三、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其中表2第5项的技术条款须逐条响应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负偏离;其他项的技术条款须逐条响应,未填写的视为负偏离。上述要求中的“表2第5项的技术条款须逐条响应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未明确具体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此项要求投标人须逐条响应,但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答:详见一、补充通知第3点。
问题6:招标文件原文第103页/其他配套**/31 机房改造及系统迁移:1.项目施工过程中为满足交付需对机房中部分走线架、机柜引电等进行调整,采购相关电源线、信号线等配套材料,提供国密门禁、监控、动环、6个月的录像存储,确保环境满足三级等保要求。招标文件未提供机房现状信息、机房改造的具体工程量。我司申请前往现场工程勘察。若同意,我司需如何申请、对接
答:招标人于2014年完成了位于**市高新区高新大道7****中心的建设,其中共建设1个机房,机房面积约66㎡,已安装12个42U机柜,已使用5个机柜,目前机房还剩余7个机柜。配电间配置60KVA模块化UPS套,给各模块供电。25KW空调2台(1用1备)。现已配置出口边界上部署2台奇安信防火墙和2台上网行为管理。现****集团办公协同系统、财务系统、人资绩效考核系统、数据备份、系统测试平台等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平面布置图详见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本补充通知附件。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其它重要须知第7点。
问题7:包1案例要求业绩证明中提供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提供项目初验报告或项目90%进度报告,材料经业主盖章,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相应材料。
问题8:商务部分评标标准中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我司参与项目人员的劳动合同和我司签订,但是因历史问题,****公司代缴纳,是否****公司出具说明函澄清。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相应材料。
问题9:招标文件“网络系统,一、数据中心网络,10,云核心交换机”的参数要求:支持NTP时钟同步,支持PTP的4种profile:1588v2、802.1AS、st2059-2、aes67-2015,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TP时钟同步是核心交换机的基础功能,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对于具体接受何种手段以及实现何种效果,并无明确说明。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云核心交换机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木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修改为“支持NTP时钟同步”。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0:招标文件“网络系统,一、数据中心网络,10,云核心交换机”的参数要求:支持Telelmetry可视化,支持INT可视化,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具有相同功能的管理软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支持Telelmetry可视化,支持INT可视化是核心交换机的基础功能,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对于具体接受何种手段以及实现何种效果,并无明确说明。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云核心交换机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修改为“支持Telelmetry可视化”。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网络系统,一、数据中心网络,11,业务交换机”的参数要求:支持全端口MACSEC加密,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支持全端口MACSEC加密,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对于具体接受何种手段以及实现何种效果,目前并无明确说明。属于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业务交换机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删除。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2:招标文件“网络系统,二、广域网,16,SDWAN 总部路由器” 的参数要求:支持Web cache 技术,支持 Segment Routing, 支持广域网优化, 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 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 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描述的Web cache技术,SegmentRouting,广域网优化都是一种协议框架,具体需实现的功能、要解决的问题,均未作出具体说明,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SDWAN总部路由器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 或 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删除。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3:招标文件“网络系统,二、广域网,19,SDWAN软件”的参数要求:支持Ipsec自动部署,下发IPsec加密相关配置,支控制组件下发国密的IPsec配置,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描述的Ipsec自动部署,下发IPsec加密,控制组件下发国密的IPsec配置,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对于具体接受何种手段以及实现何种效果,目前并无明确说明。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SDWAN软件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删除。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4:招标文件“信创云平台,4,云平台管理平台”的参数要求:1、云管平台支持国产化计算节点,云平台管理服务器支持分别基于鲲鹏、飞腾、海光CPU部署,计算节点支持基于鲲鹏、飞腾、海光CPU部署,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云管平台支持国产化计算节点,云平台管理服务器支持分别基于鲲鹏、飞腾、海光CPU部署,计算节点支持基于鲲鹏、飞腾、海光CPU部署是信创云平台的基础功能,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对于具体接受何种手段以及实现何种效果,并无明确说明。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兼容性证书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信创云平台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修改为“云管平台支持国产化计算节点,云平台管理服务器支持分别基于鲲鹏、飞腾、海光CPU部署,计算节点支持基于鲲鹏、飞腾、海光CPU部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5.招标文件“信创云平台,4,云平台管理平台”的参数要求:9、具备开放给第三方服务集成商平台的能力,通过云平台可接入第三方服务平台,并对外提供服务,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备开放给第三方服务集成商平台的能力,通过云平台可接入第三方服务平台,并对外提供服务是信创云平台的基础能力,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对于具体接受何种手段以及实现何种效果,并无明确说明。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兼容性证书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信创云平台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修改为“具备开放给第三方服务集成商平台的能力,通过云平台可接入第三方服务平台,并对外提供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6.招标文件“信创云平台,4,云平台管理平台”的参数要求:11、云主机支持挂载多种规格数据盘,支持挂载SSD、标准HDD盘,数据盘大小可自定义,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云主机支持挂载多种规格数据盘,支持挂载SSD、标准HDD盘,数据盘大小可自定义是信创云平台的基础能力,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对于具体接受何种手段以及实现何种效果,并无明确说明。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兼容性证书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信创云平台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修改为“云主机支持挂载多种规格数据盘,支持挂载SSD、标准HDD盘,数据盘大小可自定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7.招标文件“信创云平台,13、配置IAAS服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8个CPU计算虚拟化授权、块存储纳管授权、SND授权等,要求云平台管理平台符合信创要求包括操作系统和数据库;信创云平台管理平台的定义本身就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支撑组件,招标文件单独列出这两项,易导致供应商理解偏差。在信创云平台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云平台管理平台符合信创要求包括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却没有明确清楚是是要求管理平台自带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符合信创要求,还是需要额外提供独立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授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要求: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该条款未清晰界定技术边界,该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的问题,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建议将原参数修改为“配置IAAS服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8个CPU计算虚拟化授权、块存储纳管授权、SDN授权等,要求云平台管理平台符合信创要求”。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8.招标文件“计算与存储**,6,分布式存储节点”的参数要求:11、支持在同一存储集群或在同一个池中,同时部署文件,块,对象功能,并同时提供块、文件、对象完整服务;此次分布式存储节点是提供存储**给信创云平台使用,信创云平台的核心存储需求是块存储(用于虚拟机根磁盘、数据盘、云硬盘等核心应用场景),文件存储(NAS)和对象存储(S3/OSS)属于PaaS/SaaS层或非核心业务需求,与信创云平台的核心目标无直接关联。在分布式存储节点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支持在同一存储集群或在同一个池中,同时部署文件,块,对象功能,并同时提供块、文件、对象完整服务”,信创云平台本身不依赖文件/对象存储提供基础IaaS服务,强制要求同时部署三种协议,属于"功能冗余叠加",违背技术选型的"最小必要原则",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技术参数存在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件,属于不合理限制,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建议将原参数修改为“支持在同一存储集群或在同一个池中,部署块存储功能,并提供块存储完整服务”。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9.招标文件“计算与存储**,6,分布式存储节点”的参数要求:14、支持对管理界面的任意界面创建快捷入口,可一键快速转跳到对应界面,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支持对管理界面的任意界面创建快捷入口,可一键快速转跳到对应界面是分布式存储的基础能力,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对于具体接受何种手段以及实现何种效果,并无明确说明。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兼容性证书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分布式存储节点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修改为“支持对管理界面的任意界面创建快捷入口,可一键快速转跳到对应界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0.招标文件“计算与存储**,6,分布式存储节点”的参数要求:15、支持业务在节点、硬盘、网口间负载均衡,存储集群池内节点网口间负载均衡,相差不超过5%,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或检验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及对应功能描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支持业务在节点、硬盘、网口间负载均衡,存储集群池内节点网口间负载均衡是分布式存储的基础能力,各厂家的实现方式存在差异,最终的数据差异值,也没有明确标准对。属于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若需确保指标真实性,可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厂商产品说明书、网站截图、兼容性证书等多种方式实现,并非仅依赖检测报告一种途径。在分布式存储节点的参数中产品描述要求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却没有明确检验报告所需要执行的标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该技术参数要求存在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依据要求进行相对应的检测,阻碍了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然而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参数没有给出检测标准依据,我单位咨询相关检测机构得到答复“所提供参数无相对应标准依据,无法进行对应检测”,因此上述标的物技术参数要求出具无标准依据的检测报告不合理、不合法,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严重阻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建议将原参数删除。
答:招标参数要求清晰明确,功能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采用企业自筹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三、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