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老院区医养结合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医院老院区医养结合项目(EPC)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砀城镇旭日路**居二期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经理 0557-****99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县砀城镇**居二期2栋2单元1507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纪工 178****9797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公司、****集团****公司、中****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超越****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区贺疃镇塘东村方边36户;联合体成员:**省**市**区政务新区**路与齐云山路交叉口西30米、**省**市**区**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市**区**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 联合体牵头人:****开发区惠通街1号**五金机电城6号楼5层33号;联合体成员:**省****市凯棉路140号****广场北区3层3号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新桥国际产业园创业家苑2号楼综合楼509室;联合体成员:**省**市**区**街道中宙溪上铭城1幢334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8.90% (约****1065.10 元) | 99.57 % (约****1373.63 元) | 99.44% (约****9074.96元) | ||
| 工期(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金玉强 | 严玉春 | 桂松林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75362 | 冀113********24467 | 皖234********09823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朱鲲 | 李怀乾 | 徐方广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0****0335 | 202****0820 | 200****0592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34 | 95.21 | 94.42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2月14日-2026年02月24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07681.28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县**居办公大楼 13 层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0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