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14日 10:21 |
| 评审专家名单 | 庄礼瑜,黄津钟,林强,陈剑侠,黄松涛 | ||
| 总中标金额 | ¥172.48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水连、游丹军、高翠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61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内厝镇官**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2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6610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采购包1:
| **** | **省**市**区**北路82号车间五 | 1,724,800.00元 | 97.74 |
采购包1(C****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类(****)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C****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C****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新鲜蔬菜、肉类、鱼类、海鲜、冻品、干货、大米、各类调味品、点心类、水果类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按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 | 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在每日上午6:00前(或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所有产品送达采购人食堂 | 合同期限为1年,预算金额为224万元,合同期限内可实际采购到224万元,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 项 |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 | 1,724,8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黄松涛 |
| 评审专家: | 庄礼瑜 、 黄津钟 、 林强 、 陈剑侠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管理局代理服务费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1.0%;50-100万元以下0.9%;100-500万元以下0.5%;500-1000万元以下0.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224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③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开户名:****;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C****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1.5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委员会评审,**省万****公司、******公司、**市好料良****公司、厦****公司均未按照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5、车辆管理及配送要求”中“投标人须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中明确固定司机(姓名、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固定车辆信息(①若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车****公司名称的车辆行驶证、购买证明、车辆照片(含车牌号及车辆冷藏功能)等复印件);②若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车辆照片(含车牌号、体现冷藏功能)及双方租赁合同期内任意一次租金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的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根据招标文件技术符合性“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省万****公司、******公司、**市好料良****公司、厦****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中标下浮率:23%。
4、本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结算单价=基准单价×(1-下浮率),并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配送,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
5、本项目合同期限为1年,预算金额为224万元,合同期限内可实际采购到224万元,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名称:****
地址:**市**区内厝镇官**路1号
联系方式:0592-****23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1-****66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水连、游丹军、高翠云
电话:059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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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