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政府关于永******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2026年2月5****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黄羊滩农产品冷藏、速冻加工及配套分拣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建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乡村**,增加农民收入,原则同意实施永******中心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农场小学院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中心1座,配套室外电气、消防管网等。
1.分拣中心。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2941.25m2,其中冷库780m2,分拣区域和包装区域共2161.25m2,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等级三级,耐火等级二级等。冷库净高6米,采用0.426mm彩板+100mm厚聚氨酯成品墙体,0.426mm彩板+100mm厚聚氨酯成品屋顶,共设4间冷藏库,每间冷藏库选用两台活塞式压缩冷凝机,为每台冷凝机组配置3台冷风机,风机采用电冲霜等。
2.配套设施。室外配套消防管网、供电线路150m、400kVA****电站1座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88.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8.78万元,其他费用32.98万元,预备费用17.1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20万元,剩余168.91万元由乡、社区两级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施工招标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待土地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五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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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