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2026年2月5****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加快立强村设施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农业生产业化、现代化、科学化、绿色化水平,实现蔬菜低温保鲜存储,全面提升蔬菜瓜果产业档次和质量,丰富市场供应,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种植户收益稳定,带动乡村**,原则同意实施望远镇立强村立强产业园二期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望远镇立强村三队。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54.54亩,主要规划建设拱棚15栋,建筑面积19440m2,配套室外电气、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
1.拱棚。建设18m跨×72m长×5.6m高拱棚15栋,采用轻钢结构,拱架间距为1000m,屋脊高度5.6m,结构使用年限15年,安全等级二级等。拱棚两侧山墙围护墙2.5m标高以下采用100mm厚金属压型B1级聚苯保温板,以上标高采用10mm厚度阳光板,四周采用螺旋地桩基础,选用15s抗老化无滴膜棚膜、7层保温棉被,设计电动卷膜系统、电动卷帘系统,棚内配套水肥一体化滴灌设施以及照明设施等。
2.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平整场地36360.33m2(约合54.54亩),敷设低压架线260m,安装二级控制箱5台,敷设电缆525米,安装计量电表15台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3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2.41万元,其他费用24.08万元,预备费用2.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8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2万元,剩余资金由村集体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土建、安装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待土地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五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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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