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鑫福源再生**改扩建项目 | **市**区小池镇**村大** | **** | **市新****公司 | 利用公司现有闲置车间进行改扩建。封闭厂房内新增1条再生胶生产线、2套造粒系统、2套挤出系统,对部分环保工程进行改造,设置1台燃烧生物质颗粒燃料导热油炉代替原有燃煤导热油炉。破碎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和部分环保措施依托现有工程。新增年产再生胶2000吨,其中块状再生胶1000吨、液体再生胶500吨、颗粒再生胶500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量为4000吨再生胶。 | 1. 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备冷却水、造粒冷却水、喷淋塔废水均依托现有工程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山林地浇灌。 3.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成品堆场应设在封闭厂房内。切割工段和破碎、筛分工段废气依托现有环保设施处理后由各自排放筒排放。解交联工段、捏炼工段、精炼工段、挤出工段废气经收集燃烧后,与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一同由脱硝、喷淋、过滤和吸附装置处理排放。生产工艺无组织排放废气应通过车间封闭措施控制在车间内。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至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