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市**区崇善****公司申请的**市**区**家园安置性综合体项目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 项目地址:**市**区**镇。
二、调整理由: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以及方便居民购买新鲜食材,解决居民“买菜难”的问题。
三、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项目调整将取消**市**区**家园安置性综合体项目原规划的西侧1#商业、2#商业建筑布局,对原1#商业、2#商业建筑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农贸市场及配套基础设施。
原1#商业地块**1栋2****农贸市场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绿化、消防、给排水、变配电等附属设施。智慧农贸市场建筑总高10.5m,建筑占地面积4106.24㎡,建筑面积8212.48㎡,市场内部将按照功能划分为蔬菜区、水果区、肉类区、水产区、干货区等多个区域,合理规划摊位布局。
原2#****停车场,以满足居民及商户的停车需求。涉及相关指标调整如下:
(一)总建筑面积由332175.65㎡调整为305285.97㎡。
(二)计容面积由308274.99㎡调整为289285.77㎡。
(三)不计容面积由23900.66㎡调整为16000.2㎡。
(四)建筑占地面积由74010.39㎡调整为71488.39㎡。
(五)建筑密度由35.38%调整为34.17%。
(六)商业建筑面积28.93%调整为24.28%。
(七)容积率由1.47调整为1.46。
(八)绿地率由29.51%调整为30.09%。
(九)机动车停车位由2190个调整为2019个。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 ****政府门户网站
(二) ******局公示栏
(三) 项目现场
因方案设计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可以书面阐明观点理由的形式提出。有关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请于公示期(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7日)内送至******局建设用地管理股(**路91号),联系电话:0771-****020。
******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