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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SEW-****F3工厂50吨喷漆线改扩建项目(50吨喷漆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以及SEW-****F3工厂50吨喷漆线改扩建项目(移动式喷漆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1、附件2)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SEW-****F3工厂50吨喷漆线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50吨喷漆线及移动式喷漆房工况)
地 点:****开发区**第七大街46号(第七大街厂区)
建设单位:SEW-****
建设内容:
(1)拆除现有喷漆操作间(现有为1个清洗间(约10×9×4.92m),1个喷漆/烘干室(约10×6×4.92m),在原地**4个操作间,主要包括2个喷漆/烘干室(喷漆/烘干室1#及喷漆/烘干室2#;尺寸约为10×6×4.92m)、1个清洗间(约14×5.5×4.92m)及1个混漆室(约10×2.1×4.92m),本项目新增面积68m2,本项目改造后改造面积共计218m2。
改造后的****公司生产工件进行喷涂处理,处理工艺主要为清洗-混漆-喷漆-烘干。
(2)**1座伸缩移动式喷漆房(伸展状态10m×6m×6m,缩回状态2m×6m×6m),作为50吨喷漆线的补给线,主要用于50吨喷漆线改造期间、检修期间等进行喷漆作业,处理工艺主要为混漆-喷漆-自然晾干。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5919
公示时间:自2026年02月13日~2026年03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