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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门诊楼核医学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门诊楼核医学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地点:**省**市**县城健康路17号医院门诊楼一层
建设单位:****
验收内容: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5年7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主任152****014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门诊楼核医学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