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县凯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517、0838-****553 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四楼工程建****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县凯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 **省**市**县东**、凯江镇等 | **** | ******公司 | **市**县凯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再生水利用工程:****处理厂尾水湿地3130平方米,配套管网约3.6km、利用现状中水池及提升泵;新****处理厂尾水湿地970平方米。 ②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江东村、花竹村人工湿地,总面积95235m2。 ③河岸缓冲带工程:**河岸缓冲带4.2km,总面积93163m2。 ④河道生态多样性修复工程:2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口下游1km范围内,12.6万株沉水植物,21万只水生动物 | 一、施工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文明施工,洒水作业,土方开挖等作业应妥善防护临时堆土,减少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尾气排放。 严格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控制,临时堆土场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场地清场工作。充分利用已有公路运输,限制行车速度和车流量、洒水降尘、密封运输或加盖篷布、及时维护车辆、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道路扬尘及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降排水、基坑排水:修建简易临时沉淀池若干个,上述废水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降尘。施工人员盥洗废水采用移动式旱厕收集****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其余不能****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土石方堆放于在项目内实现土石方平衡,需要一定的种植土等借方。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文明施工、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通过控制车流量和行车速度,施工车辆经过敏感点及施工区附近道路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尽量减少车辆运输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紧邻敏感点设置围挡隔声。 (五)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区域限制在河道管理线范围内,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及宣传教育,禁止人为捕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工序和时段,禁止高噪声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期。 (六)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和施工设计,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设置宣传牌和标语;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施工前收集表土并妥善保存,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耕地复垦。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区域内陆生生态的影响。同时项目人工湿地和生态缓冲带也是以种植植物为主,可最大限度的恢复流域的生态环境,净化水质等。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按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作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废水、油料等泄漏事故,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实施应急监测,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营运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无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水,无水环境保护措施。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营运期湿地坏死的植物,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无声环境保护措施。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凯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大大的改善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水质,属于环境正效益项目。营运期无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四、其他部门意见 2020年12月24日,****改革局下达了《关于**市**县凯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0〕1654号),允许本项目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