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公司**年加工200吨硅胶制品等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7831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市****公司**年加工200吨硅胶制品等项目 | **市**区甪直镇迎宾路998号3号厂房201室 | **市****公司 | **** | **市****公司拟租赁**市**区甪直镇迎宾路998号**世纪汇泽智能制造产业园3号标准厂房2楼进行建设年加工200吨硅胶制品项目。 | 1、废气:本项目混炼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经采用车间平面合理布局、设置减振、隔声垫、加强管理等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