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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荷韵水轩(A区)调整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后公布
荷韵水轩(A区)项目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已审定,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方案予以批后公布。
一、项目调整情况:
荷韵水轩(A区)项目位于**市**区荷城街道新区专业市场内,规划用地面积7333.33平方米。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1、项目设计单位由******公司****设计院****公司;
2、1#楼首层西北面,减少部分车库修改为绿化,剩余部分车库修改为消防控制室、设备用房及自行车房;原南侧消防控制室修改为车库;原东侧首层车库机动车位由4个变为6个,车库面积增加;
3、2#楼1、2-18轴交2-d轴电井尺寸修改,建筑和计容面积不变;
4、地下室S轴往R轴移动0.3米,地下室面积相应减少,地下室车位有少量调整。
5、调整后总平面方案总建筑面积22003.2平方米,容积率面积16133.32平方米,基底面积1990.71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27.15%,绿地率35%,配套停车位171个。(详见公布附图)
二、公布时间: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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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