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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区2026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 **发改委发【2025】7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度区级自然**监管利用项目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1 建设地点:**街道、**街道、**街道、**镇、水江镇、**镇等14个乡镇(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生态修复总规模23.611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保护与修复工程、植被恢复工程以及配套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964.9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9.6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国家或省级自然**主管部门(含原国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南大街89号 | 地 址: | ****岸区光电路18号1幢8-6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郭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彭老师 |
| 电 话: | 173****3217 | 电 话: | 023-****603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