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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1号修改补遗通知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中P50页中“须提供2025年1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2、附表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中劳务员为专职。
现将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文件。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1)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变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补遗书或变更通知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书或变更通知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