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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0.0984 公顷。
2. 征地范围:**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属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6 年 月 日至2026 年 月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社区、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 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
****
2026 年 2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