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业单位:
现将《****商务厅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6〕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实体、有实际运营、实际融入和推动当地****事业单位。主营业务为中介、招标代理、培训等与县域商业建设关联不紧密的单位不予支持。
二、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支持方向。****商贸中心;****商贸网点;****便利店;四是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五****商贸物流配送体系;六是提升特色农产品商品化水平;七是完善县域再生**回收体系。
(二)支持标准。对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已建设完工项目(以发票时间为准),按照其投入金额(含税)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关联企业的项目、以及企业在不同地点建设的同类项目,视为同一项目。对已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以上支持方式及标准详见粤商务秩函〔2026〕29号文。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粤商务秩函〔2026〕29号文要求准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资料封面(须显示正本或副本、申报单位、申报方向、联系人、联系电话)。
2.目录(标记页码)。
3.《资金申请表》盖章版(附件1-1)。
4.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营业范围)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资料。
5.企业介绍。应说明基本情况、主要业务、近三年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是否有欠缴应退还的财政资金的情况。
6.申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投资情况、预期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7.支出清单和申请金额。应详细列明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支出清单,附相关合同与支出凭证。申请金额不应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投资支出的30%。
8.信用中国平台(www.****.cn)下载的单位信用信息。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显示的①行政处罚信息(车辆违章信息不需要)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需3项齐全)。
10.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附件1-2)。
11.申报单位财务状况。如最近的营收利税情况、****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
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用A4纸打印,复印件须盖章标记与原件一致,按顺序于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版(PDF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Excel)材料一份。另附《项目汇总明细表》(附件1-4),加盖企业公章后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符合条件的单位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商贸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各镇政府(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通过政务网、公众号、企业群等渠道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事业单位,做到应报尽报。
有关项目实施单位须自觉接受财政、科工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存在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收回相关资金,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冬阳
联系电话:0759-****985
地址:********商贸股
附件:《****商务厅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6〕29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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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