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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2026-2027年女职工卫生用品采购(项目编号:****)作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结算方式变更为:共分五次支付:(1)甲方在乙方提交提货券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实际发放提货券总额30%的货款;(2)自提货券发放完毕之日起满6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发放提货券总额30%的货款;(3)自提货券发放完毕之日起满12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以甲方职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作为结算依据,由乙方提供本项目消费记录报表并经甲方确认后,按累计实际使用金额结算(扣除前两笔已付款),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低于已支付金额,本次不予支付;(4)自提货券发放完毕之日起满18个月后30个工作日内,以甲方职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作为结算依据,由乙方提供本项目消费记录报表并经甲方确认后,按累计实际使用金额结算(扣除前三笔已付款),若累计实际使用金额低于已支付金额,本次不予支付;(5)提货券有效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对前述四次结算后仍未结清的剩余价款,按甲方职工实际使用金额据实结算,若甲方已支付金额超出累计实际使用金额,超出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若截至第四次结算时提货券已全部消费完毕且款项已结清,则第五次无剩余价款,无需再行结算。提货券的制作须满足本合同及甲方要求。乙方应当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有效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