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校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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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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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校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要求:****校本部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肉制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时令水果、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干货类、米面粮油等八个类别食材原材料,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4、合同履行期限:1年,采用1+1+1年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考虑续签1年合同,续签不超过 2 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5、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6、最高限价:按供应当时采购人综****发改委同期价格目录及市场调研结果的市场价)的折扣率,折扣率最高为100%

7、采购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4日

8、开标日期:2026年02月14日09点00分

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0、成交人:

(1)名称:****

(2)地址:**市**区**大道4872号**金融港B2幢2203室

(3)成交费率:92.00%

1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E-mail(****@163.com)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现场递交。按成交结果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公吿时间:2026年02月14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万福镇

联系人:柳主任

联系方式:139****5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花园湖名邸东门面008号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159****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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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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