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产业发展战略部署,为充分发挥基金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按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宁财规〔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海洋****公司(下称“海洋基金”)拟设立子基金,即**新材料一号基金(下称“新材料基金”)。为服务新材料产业项目落地,吸引优秀机构积极参与新材料基金组建,海洋基金管理机构****(下称“汇聚公司”)向社会公开遴选新材料基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材料一号基金基本要求
(一)基金名称
暂定名为**新材料一号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二)基金类型:合伙制基金
(三)基金注册地:**县
(四)基金期限
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经合伙人会议审议一致同意后可**1次,**期限不超过2年。
(五)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金管理机构出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汇聚公司作为联合执行事务合伙人。
(六)设立规模
目标规模为4亿元,其中海洋基金代表**市本级出资不超过20%;****政府指定主体出资不超过20%;汇聚公司认缴出资1%;剩余不低于59%的出资由基金管理机构募集。
(七)基金投向
主要用于**新能源或新材料产业建设。
(八)其他要求
基金退出、投资限制、管理费、业绩报酬、设立时限等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机构基本要求
(一)基本资质
1.基金管理机构应具有新能源或新材料领域投资或相关基金管理经验;
2.****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3.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4.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
7.申报机构应确保遴选期间持续符合申报要求,若出现违反申报要求情形,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公开征集遴选
汇聚公司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公开征集**申报机构。申报机构按本公告要求自评,通过邮件获取《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汇聚公司同步启动申报答疑和申报材料接收工作。申报机构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至邮箱****@163.com获取《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咨询电话:陈先生,0593-****365(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二)提交申报材料方式
1.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邮寄至以下地址:****经济开发区正大路4号金禾大厦10层,收件人:陈先生,收件电话:0593-****365。
2.申报材料签收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6日17:00。纸质资料或电子材料(若有)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若有,以U盘存储),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2.全套纸质申报材料需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若有)与纸质资料不一致的,最终以纸质资料为准。
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及存放电子版材料(若有)的U盘(1份)应封装,外包装上需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特别说明
(一)申报方案及相关条款不符合《****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宁财规〔2025〕1号)要求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二)同一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机构限申报一个子基金设立方案。
(三)拟募集出资人为国家级基金或与国家级基金共同投资基金的,可按照国家级基金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程序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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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