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车辆维保服务框架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车辆维保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车辆日常维保管理,规范****车辆维保业务,现对****在**、**、**等18个市县单位开展车辆维保服务采购工作,为****车辆提供定点维保服务,保障****车辆安全出行。
2.2招标范围:适用于****车辆日常维修保养业务,包括故障维修、易耗件更换、日常保养等。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如本框架协议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框架协议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框架协议为止,但**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地区车辆维保 |
1-1 |
**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709.5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不收取 |
/ |
| 1-2 |
**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580.5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2 |
**地区车辆维保 |
2-1 |
**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245.3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2-2 |
**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200.7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3 |
**地区车辆维保 |
3-1 |
**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240.9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3-2 |
**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197.1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4 |
**地区车辆维保 |
4-1 |
**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168.3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4-2 |
**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137.7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5 |
**地区车辆维保 |
5-1 |
**地区车辆维保I标 |
55 |
154 |
/ |
2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5-2 |
**地区车辆维保II标 |
45 |
126 |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6 |
**地区车辆维保 |
6-1 |
**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59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7 |
**地区车辆维保 |
7-1 |
**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48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8 |
**地区车辆维保 |
8-1 |
**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47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9 |
乐东地区车辆维保 |
9-1 |
乐东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39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0 |
**地区车辆维保 |
10-1 |
**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31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1 |
**地区车辆维保 |
11-1 |
**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26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2 |
琼中地区车辆维保 |
12-1 |
琼中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21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3 |
白沙地区车辆维保 |
13-1 |
白沙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111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4 |
**地区车辆维保 |
14-1 |
**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97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5 |
**地区车辆维保 |
15-1 |
**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94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6 |
保亭地区车辆维保 |
16-1 |
保亭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87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7 |
**地区车辆维保 |
17-1 |
**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81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
| 18 |
陵水地区车辆维保 |
18-1 |
陵水地区车辆维保 |
100 |
79 |
/ |
1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 |
注: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2.框架协议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中标人与****根据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框架协议。
3.结算方式:据实结算,结算价=(限价表中单价+工费)×(1-中标下浮率),各标包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相应标包的预计采购金额,如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某标包的结算总金额达到该标包的预计采购金额,则终止该标包框架合同。限价表之外的车辆维保项目可进行市场询价,包括现有电商平台协商价、现场询价或服务商维修过非本单位车辆的报价记录,所有报价均不能超过4S价格,市场均价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如双方就市场询价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框架招标结果适用范围:
全部标的:****本部各部门、各机构、各供电局、各分公司、******公司、**电力****公司(********中心、**自贸港国际****研究院)、******公司。
5.属于常驻地的车辆,按照就近原则(即所需维修车辆移动距离最短)安排该地区中标人维修车辆;不属于所在地区的车辆,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在该地区中标人维修,但经确认无法在该地区维修或返回常驻地维修成本更优时,****管理部门同意,安排返回车辆常驻地所中标人维修。但各标包最终维修金额不得超过该标包预估采购金额。
6.退出及替代机制:
(1)因中标人工作失实导致需求单位使用车辆过程中造成招标人或第三人损失超过3次的或者如双方就市场询价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中标人逾期完成维修工作超过5次的或者乙方维修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超过3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标的1至标的5下的标包中标单位出现项目实施履约不能胜任时,则按合同约定退出,并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和扣分处罚,由其他标包中标单位替补,替补机制为1-1标包与1-2标包互为替补,2-1标包与2-2标包互为替补,3-1标包与3-2标包互为替补,4-1标包与4-2标包互为替补,5-1标包与5-2标包互为替补,如果接替单位也无法胜任时,则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其他标包由于地域原因不设置替补。接替任务以替补单位的中标下浮率开展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 2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 4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 1 |
1.投标人提供经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材料;或原已取得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乐东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琼中地区车辆维保,白沙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保亭地区车辆维保,**地区车辆维保,陵水地区车辆维保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标书代写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2月1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2月27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6.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标书代写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csg.cn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要求提交。标书代写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管理部
监督投诉电话:0898-****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邮箱:hngyljd@hn.****.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标书代写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海府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振发路60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陈若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