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2吉首乾州至凤凰腊尔山公路(吉首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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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2**乾州至**腊尔山公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1 15:20: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G352**乾州至**腊尔山公路(**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0743-****05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G352**乾州至**腊尔山公路(**段)

建设地点

**湘西州**市乾州街道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全长25.905km,完全利用段8.209km,实际建设里程17.696km,路基计价土石方****386.3m3,路面136470m2,拆迁建筑物2137m2,拆迁电杆63根,路基防护158625.5m3,排水工程8751.4m3,桥梁68m/2座,均为小桥2座,隧道371m/座,涵洞74道,平面交叉15处,征用土地559.188亩,其中占用老路30.712亩,新增用地528.476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一)施工管理

建立高效、务实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工程环境监理计划。完善招投标工作中的环保措施嵌入机制。加强项目设计后续服务的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

(二)废水防治措施

1.散体物料堆场和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散体物料随径流冲刷至水体,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筑路材料、表土、建筑垃圾、油料和化学品等材料。尽量利用当地附近的筑路材料,减小运距,尽量减少筑路材料运输过程中散体材料进入水体的影响;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粉煤灰等)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条款,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河流或沿线灌溉水渠附近,****水库****水库陆域范围内。本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敏感水域路段(**市乾州街****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跃进水库、****水库临近路段)不设置集中的施工生产生活区,禁止在敏感水域内设施工期排污口,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对于敏感水域的桥梁施工,尽可能采取预制施工,减少现场浇筑施工。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预制场废水等施工废水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在拌和站设置沉淀池,废水经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80%,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废水尽量循环利用。施工期各项冲洗废水、养护废水、预制场及拌和站废水等施工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租用公路附近现有的民房,生活污水利用民房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社塘坡小桥和梨口咀小桥属于涉水施工桥梁,应在枯水期进行桥梁涉水施工。涉水桥墩采用围堰施工,桥梁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灌桩出浆排入沉砂池进行土石的沉淀,沉淀后的泥浆循环利用,沉淀下来的土石即为钻渣,需要定期清理;桥梁施工机械油污不能直接排入干溪河**爪溪及其支流、****水库,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设备的清洗,禁止外排;施工材料库(如油料、化学品及一些粉末状材料等),废弃的建材堆场应建设在河堤外,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严格加强管理;表土堆放场不得建设在河道内侧,****水库、****水库水域及其陆域范围,施工人员租用公路附近现有的民房,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混凝土预制构件场、施工营地、搅拌场站等,****水库、****水库水域及其陆域范围,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也不得取土和弃渣。桥梁施工区泥浆沉淀池防雨防渗措施桥梁施工区将施工产生的泥浆抽出后,排入泥浆沉淀池,考虑到泥浆中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属,因此需在对沉淀池进行防渗设计。在沉淀池四周护壁及底部铺设一层聚乙烯丙纶双面复合卷材防水材料,四周护壁在防水材料上面再设一层M10砂浆砖砌体,保证砖体缝隙砂浆饱满。底部浇筑C15混凝土10cm,在泥浆池底部以及以保证泥浆不渗透,并在捞渣过程中安排专人指挥,避免机械破坏泥浆池护壁。一旦出现泥浆渗漏,必须采取补漏措施确保泥浆不渗透。另外,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及时清理泥浆池内的积砂,同时在泥浆池周围用土袋做围堰进行防护,防止雨水直接流入泥浆池内,致使泥浆外溢,使泥浆排放系统与污水排放系统独立存在,各自保持通畅。

3.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的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在不可避免跑、冒、滴、漏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填埋场集中处理;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可依托**市的维修点进行,不自设机修站。

4.拌和站包括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及其附属设施,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以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为主要的表现形式,拌和站内的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法进行处理,每个搅拌场站设置两个沉淀池(一备一用),生产废水排入一个沉淀池,添入絮凝剂静置沉淀一班时间后回用于站内混凝土搅拌,不外排。在沉淀池污泥沉淀到一定程度后换用备用池。池内污泥沉淀干化后运至渣场处理。本项目K8+160拌和站北临干溪河,东、南临龙爪溪;K8+950弃土场、拌和站南侧与龙爪溪相邻,应做好排水沟和挡土墙,严防物料和弃土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5.隧道施工应避开雨季。施工前对隧址区进行详细的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必要时进行超前探测预报,查清地下水赋存规律和补、径、排条件,调查岩溶发育程度,判断有无大的导水构造,并尽量避开断层等不良地质条件。制定详细的隧道施工防治水方案。隧道施工前,将在隧道施工场所设置沉淀池、蓄水池等设施收集处理隧道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调节pH值后进行回用,避免直接排放。隧道在施工中应采取以堵为主的对策,严格控制地下水的排放量,避免对地下水环境以成大的影响。在隧道施工中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下来对有可能导致隧道涌水的关键部位进行详细探查。加强对隧道漏水点的封堵措施,特别是隧道穿越断层破碎带等强导水构造时应加强勘探,进行超前预注浆。隧道施工时,必须设置足够排水能力的洞内抽水系统。**排水系统必须确保通畅,对于**及排水下游民房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予以拆除。预留施工监控费用,在泉眼附近设置地下水位观测点,施工期若发现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再进行施工。在隧道施工过程中,采取隧道超前探水、涌水封堵及引流等地下水保护措施,防止发生地下水水位下降、地表塌陷等现象。施工散体材料、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篷盖,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散体物料随径流冲刷至水体,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三)地下水防治措施

桥梁桩基钻孔施工过程中工应尽量采取环保泥浆护壁,或采取封闭施工,从源头杜绝污染物产生。尽量减小钻孔施工与周围地下环境的接触面积,减少泥浆等污染物进入地下环境污染地下水。做好泥浆收集及处理,桥梁桥墩施工过程中尤其需注意防范漏油事故,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现场巡检,一旦发现漏油事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所有筑路材料、表土及建筑垃圾严禁堆置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确需在一般区域设置的物料堆场,其地面须进行硬化并设置截水沟,确保雨水径流可收集导入沉淀池;油料、化学品等危险物料必须单独存放于划定防渗专区,专区设有围堰和导流沟并与应急收集池连通;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严防跑冒滴漏,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堆场防渗状况与收集系统,确保任何淋渗水或泄漏液均能得到有效控制、收集与处理,杜绝污染物下渗进入地下含水层。

(四)废气防治措施

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对施工道路进行定期养护、清扫、洒水,保证其良好的路况。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控制车速,防止撒漏。土方的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加盖防尘网,控制车速,减少风起扬尘,并配备雾炮机、雾化喷淋装置,尽可能降低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抽样监测(主要监测TSP),视监测结果采取加强洒水强度(主要是洒水次数)等降尘措施。本项目拌和站采用封闭式拌和楼,搅拌过程位于封闭搅拌楼内进行,经除尘器处理后的含尘废气将在搅拌楼内自然沉降;粉状物料暂存于带除尘器的粉仓内,可大大减少搅拌过程中粉尘散逸。本工程采用商品沥青,不设置沥青拌和站。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施工围挡,对200m范围内分布有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应设临时的隔声屏障,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车辆经过50m内有成片的居民时应限速、禁鸣;****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的建筑拆迁产生的垃圾,应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与路基回填,若不能回用,尽快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弃渣场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建筑垃圾固体废物收集处,对固体废物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其对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及居民点的影响。路基施工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在路基两侧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便道、施工用地等临时用地范围内剥离的表土临时堆置在临时用地内,工程施工后期用于路基边坡绿化及弃渣场等复垦和植被恢复,弃渣送弃渣场合理处置。施工过程中尽量合理调配工程土石方,尽可能减少弃渣量、取土量,将产生的土石方弃渣应运送到最近的弃渣场,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废弃石方送至指定的弃渣场规范堆存。桥墩施工产生的废泥浆、钻渣需采用专用设备进行集中收集,罐装形式进行运输,运送至最近的弃渣场,进行脱水处理、干化、填埋;隧道施工工程中产生的隧道弃渣,能做路基填方的进入路基填埋,不能作为填方回用的进入弃渣场;隧道施工排水要先进行沉淀处理,利用地形修建沉淀池去除泥浆等杂质,沉淀在底部的泥浆定时清运,干化后运至弃渣场;上清液排入**池,循环再利用或作绿化用水,禁止将未处理的施工污水直接排出。施工机械的机修油污、揩擦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处理;桥墩施工产生的废泥浆、钻渣需采用专用设备进行集中收集,罐装形式进行运输,运送至最近的弃渣场,进行脱水处理、干化、填埋。进一步优化弃渣场、拌合站的布置,在施工集中区设置垃圾箱,施工单位按时清理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肥或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置;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施工营地、施工生产区、搅拌场站等临时工程。

(七)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进场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包括生态保护的科普知识、相关法规、拟建公路拟采用的生态保护措施及意义等。此外,为了加强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实施力度,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订相应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环保职责,提高施工主体的环保主人翁责任感。

二、运营期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对公路的养护和清洁,使公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有效减少路面扬尘和机动车怠速的时间。

2.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强化推行在用车的年检、路检和抽查制度,加大车管的执法力度,控制机动车的废气排放量。

3.加强公路两侧的绿化,种植一些能吸收(或吸附)CO、NOX等有害气体的树种,以减少公路交通大气污染的范围。

4.****服务区等服务设施的油烟净化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中有关道路、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临近水域的安全。确保跨水、临水库路段两侧护拦强度能够满足避免发生事故的车辆坠入水的强度要求,并加强防撞措施。

2.装载煤、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桥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

3.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做好路面防渗措施,同时加强路面的养护与监管,一旦发现路面病害应及时组织维修。

4.提高社塘坡小桥、梨口咀小桥两侧,**段起点K8+208.969(原K7+932.833)至K16+850段临水侧,以及K18+200~K18+235、K18+606~K22+080、K22+250~K22+920、K23+350~K23+750、K24+220~K24+425****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外侧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如对护栏(防撞栏)加高加固、采用弹性好的材料及结构;在桥梁路段两端和隧道入口设置限速警示标志,在进入和驶离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提示牌,严禁车辆在此路段超速行驶,开展视频监控,减少突发性危险事故的发生。根据地形地势的趋势,按照自流收集的原则,结合道路两侧的排水沟设置防渗式排水沟,设计沉砂池,收集事故初期雨水,降低项目运营期发生事故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公路管理部门应对沉淀池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维护,特别是连续降雨或者大暴雨过后应及时清空沉淀池。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收集的泄漏物质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禁止将废污水排入附近水体内,必须确保下游水质安全。

5.公路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严禁各种泄漏及散装载重车辆上路,防止散失货物,污染物排放和发生交通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防治措施。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仅远期夜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社塘坡、罗家寨、坪云村、蟒车、梨口咀、齐心村)采取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完善声环境保护措施,预留噪声污染防治费用,预留环保资金约60万元,根据远期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在工程营运期,应安排专人分路段负责工程沿线的垃圾清扫工作,防止不良司乘人员将丢弃的废纸、废塑料袋、盒、烟蒂等生活垃圾在沿线堆积,影响景观及环境。清扫的垃圾可放入临近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

公共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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