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皋片区道路修复工程项目(施工)评标结果的异议”的回复函
****:
你司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及现场书面递交关于“东皋片区道路修复工程项目(施工)评标结果的异议函”已收悉,现对异议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建设厅发布的《**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招标文件范本已于2022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招标文件通用本中要求,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通过**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建设厅发布的《**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招标文件范本要求进行编制,且招标文件范本中并未要求“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
3、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进入评审的企业的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故得分最高的******公司****一中标候选人。
综上所述,本次评标结果无误。
招标人:****
****公司:****
日期: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