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智能打火机生产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智能打火机生产线(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36000万元,在**省**市**市周官****经济开发区内)(坐标:东经111°47′27.503″,北纬27°14′7.747″)一期厂房南侧建设****智能打火机生产线(二期)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本次扩建新增用地89063.79m2,扩建内容包括建设建设12栋5层厂房,新增注塑生产线和打火机组装线,进行打火机的制造,实现新增产能25亿只/年打火机(包括打火机和点火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桐江。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包围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简(DA008)和(DA009)排放,有组织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产生的废气为注塑废气、投料废气、粉碎废气、充气废气、检验调火废气。投料工序和粉碎工序主要产生的污染废气为粉尘,粉尘在封闭车间内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充气过程中会有少量的丁烷(以非甲烷总烃计)泄漏通过车间通风换气系统无组织排放;检验调火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监控点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东侧、西侧、北侧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南侧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危险废物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边角料回用于注塑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