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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复,现将拟批复的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2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项目综窗)
邮编:048000
联系电话:0356-****28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 1 | ****入河排污口设置 | **市-**县 | **** | **** | ****(简称“沁裕煤矿”)位于**省**市**县土沃乡杏则村西北0.9km处。矿井现开采2号煤层,生产规模90万t/a,井田面积10.5632km2。本项目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等,剩余部分达标外排。 ****入河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2.053703°,北纬35.566328°,位于**县土沃乡杏则村杏则河。排污口类型为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年排放水量为17.82万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