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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731MA6EF6FN25 | 建设单位法人:黄绍辉 |
| 李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涟江街道建设西路 |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濛江街道双合一号路东侧(合心村众冠产业园1号) |
| 经度:106.64699 纬度: 26.23115 | ****机关:黔南****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1 |
| 黔南环审〔2023〕1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731MA6EF6FN25001U |
| 2024-02-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60 |
| 1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2731MA6EF6FN2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731MA6EF6FN2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5-02-13 |
| 2025-02-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27 |
| 2026-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601121hKbf |
| 为**项目,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 实际建设情况:为**项目,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报废机动车年拆解量为1.0万辆,涉及报废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拆解 | 实际建设情况:报废机动车年拆解量1.0万辆,不涉及报废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拆解 |
| 拆解规模无变化,但实际建成不涉及电动汽车的预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为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产品为各类拆解产物。 生产工艺:检查登记查验→报废机动车储存→拆解预处理→拆解→储存与管理 主要原辅料:报废机动车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产品为各类拆解产物。 生产工艺:检查登记查验→报废机动车储存→拆解预处理→拆解→储存与管理 主要原辅料:报废机动车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预处理过程非甲烷总烃经过2个集气罩收集+1台活性炭吸附净化+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后排放,拆解切割过程颗粒物经过3个集气罩收集+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后排放。 废水:收集的地坪冲洗废水与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85m3)一起经隔油池(50m3)处理后,再进入1套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优先回用于车间地坪冲洗,剩余部分间接排****处理站处理。 固体废物:在1#厂房内设置各零部件存放区、成品仓储区,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回收部门;生活垃圾袋装、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处理场处置,不可利用固废在符合国家标准建设、运行的处理处置设施进行处置,生产过程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占地120m2)内集中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安装减振底座、厂房隔声等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a.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油液、电池废酸等渗漏,并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水处理各类构筑物、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其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具体包括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初期雨水池、涉及废油液的预处理区、拆解区及暂存区、废新能源车动力电池拆卸区及存储区,危废间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b.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同时项目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由于厂区平面布置变动,预处理过程非甲烷总烃经过3个集气罩收集+1台活性炭吸附净化+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后排放,拆解切割过程颗粒物经过3个集气罩收集+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后排放。 废水:收集的地坪冲洗废水经隔油池(50m3)处理后,与收集的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90m3)一起再进入1套溶气气浮机(3m3/h)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地坪冲洗,不外排。 固体废物:在厂区东南侧设置一座占地1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在1#厂房内回用件存放区、在2#厂房内废钢堆放区,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回收部门,生活垃圾袋装、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处理场处置,不可利用固废在符合国家标准建设、运行的处理处置设施进行处置,生产过程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占地180m2)内集中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安装减振底座、厂房隔声等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a.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油液、电池废酸等渗漏,并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水处理各类构筑物、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其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具体包括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初期雨水池、涉及废油液的预处理区、拆解区及暂存区、预留区域,危废间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b.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同时项目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
| 初期雨水收集池池容由85m3扩大至90m3,废水治理设施由“油水分离器”优化为“溶气气浮机”,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处理后由“优先回用,多余部分间接排放”变动为“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气治理设施位置由于厂区平面布置变动而随之发生变化,一般固废暂存设施由“1#厂房内各零部件存放区、成品仓储区”变更为“一座占地1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厂房内回用件存放区以及2#厂房内废钢堆放区”,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由“一座占地1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变更为“一座占地18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他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选址位于**省黔南州**县濛江街道合兴村众冠产业园内。 厂区占地面积为13000m2。厂内布局呈东北-西南向,分别为办公楼、1#厂房、2#厂房,消防水池与泵房设置在办公楼旁,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于2#厂房西侧旁,油水分离器设置于1#厂房与2#厂房之间,初期雨水池设置在2#厂房东侧旁,1#厂房内设置预处理区与拆解产物贮存区,2#厂房设置报废电动汽车预处理区、报废机动车拆解区与报废机动车整车贮存区,全厂事故应急池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旁(厂区东南角)建设一座180m3应急事故池。 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地磅、液压剪、等离子切割机、叉车、行吊、安全气囊引爆装置、气动拆解机、油水分离器、举升机、拖车、紧急洗眼器、气动抽接油机、冷媒回收机、冷媒回收钢瓶、铅酸电池储运箱、监控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于**省黔南州**县濛江街道合兴村众冠产业园内。 厂区占地面积为11411m2。事故池位置调整至厂区西北角(全厂地势最低处,与初期雨水收集池相邻),容积为190m3。报废机动车预处理区域由原1#厂房内变更至2#厂房内,与大、小型报废机动车拆解区域相邻,安全气囊引爆区域也由原1#厂房东北角变更至2#厂房东南角。传统燃料报废机动车堆放区由2#厂房内变更至1#厂房内,由于建设单位此次并未进行新能源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验收,因此新能源报废机动车堆放区、新能源动力电池存储区、报废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区位置由2号厂房变更至1号厂房内,现暂设为预留区域,以待后续达到资质验收条件后启用。 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地磅、液压剪、等离子切割机、叉车、行吊、安全气囊引爆装置、气动拆解机、油水分离器、举升机、拖车、紧急洗眼器、气动抽接油机、冷媒回收机、冷媒回收钢瓶、铅酸电池储运箱、监控设备、小车预处理平台、钻孔油液抽排装置、大车地沟预处理平台、发动机总成拆解台、扒胎机、螺杆式空压机。 |
| 平面布置发生变动,用地红线范围缩减,未新增敏感点,事故池容积由180m3扩大至190m3,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新增小车预处理平台、钻孔油液抽排装置、大车地沟预处理平台、发动机总成拆解台、螺杆式空压机、等离子切割机、扒胎机各1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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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座85m3初期雨水收集池 | / | 一座,容积90m3 | / | |
| 2 | 一座50m3隔油池 | / | 一座50m3隔油池 | / | |
| 3 | 一套油水分离器 | / | 一台规模为3m3/h的溶气气浮机 | / | |
| 4 | ****处理厂区生活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处理厂区生活污水 | 已监测 |
| 1 | ①预处理车间燃油、废油液及制冷剂回收废气设置集气罩(2个)+活性炭吸附装置(1台)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②小型车、大型车拆解区及打包区产生的拆解、切割及打包粉尘设置集气罩(3个)+布袋除尘器(1台)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①预处理车间燃油、废油液及制冷剂回收废气设置集气罩(3个)+活性炭吸附装置(1台)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②大型车拆解区、切割区产生的粉尘设置集气罩(3个)+布袋除尘器(1台)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 已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底座、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底座、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已监测 |
| 1 | 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a.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油液、电池废酸等渗漏,并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水处理各类构筑物、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其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具体包括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初期雨水池、涉及废油液的预处理区、拆解区及暂存区、废新能源车动力电池拆卸区及存储区,危废间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b.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同时项目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 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a.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油液、电池废酸等渗漏,并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污水处理各类构筑物、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其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具体包括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初期雨水池、涉及废油液的预处理区、拆解区及暂存区、预留区域,危废间防渗层为2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b.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同时项目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
| 1 | 在1#厂房内设置各零部件存放区、成品仓储区,在厂区东南侧设置一座占地1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在厂区东南侧设置一座占地1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在1#厂房内设置回用件存放区,在2#厂房内设置废钢堆放区,在厂区东南侧设置一座占地18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 1 | / | / |
| 1 | 在厂区东南角危险废物暂存间旁建设一座180m3应急事故池 | 在厂区西侧初期雨水收集池旁建设一座190m3应急事故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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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