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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6年2月14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3月19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联系电话:130****9114
通讯地址:**市**县**-**工业集中区金乐路24号浩旺产业园26#栋5号(B7-5)
一、项目名称:****气溶胶灭火装置和全氟己酮灭火装置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工业集中区金乐路24号浩旺产业园26#栋5号(B7-5)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概况:项目2025年4月27****改革局进行了立项备案(川投资备【2504-510121-04-01-724185】FGQB-0364号),2025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项目),2025年7月15日项目取得了《****环境局关于关于****气溶胶灭火装置和全氟己酮灭火装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金环承诺环评审〔2025〕16号)。
本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竣工,项目建成运营以来未收到环保投诉和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
主体工程:全氟己酮生产车间、灭火剂生产车间、冷却剂生产车间、气溶胶灭火剂组装车间;
辅助车间:产品检验间、燃烧室、电工房/设备间;
储运工程:零部件库房、包材库房、危险化学品库、全氟己酮储罐区、氮气瓶存储区、氮气瓶空瓶存储区、钢瓶库房、瓶组成品区、不合格储存区;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
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土壤和地下水的防治措施。
五、公示日期: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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