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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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4 14:24: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135 传真:0906-****135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环境局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砂石料厂建设项目

第十师188团西北偏北方向,距离188团团部约14千米,**中心地理坐标为E87°38′6.261″、N47°23′34.771″。项目区四周均为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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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2条生产线,购买相关设施设备,配套生活及环保设施等。项目年开采加工建筑用砂石10万m3/a。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砂石料筛分、破碎工序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待施工完毕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总容积600m3)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市政吸污车定期****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者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土石方堆放于弃土场,回填矿坑。运营期废石堆放于废石场,用于矿坑回填。矿山开采过程中采用边开采边回填方式,服务期满后,临时排土场的废石全部回填采坑;沉淀池沉渣及时清掏,分区堆放于废石堆放场,后期运至采坑进行回填。开采剥离表土分区堆放于表土堆放场,并采用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措施进行抑尘控制,剥离表土用于矿山复垦。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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