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第一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中“(7)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现更正为“(7)竣工决算审核:完成竣工决算审核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8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中“竣工结算审核最高限价3.91万元”变更为“竣工决算审核最高限价3.91万元”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6)竣工结算审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变更为“(6)竣工决算审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第三章评比办法前附表中“竣工结算审核方案”变更为“竣工决算审核方案”;“竣工结算审核方案重难点分项与应对”变更为“竣工决算审核方案重难点分项与应对”;“竣工结算审核方案的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本项目在竣工结算审核中可能存在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没有不得分。方案若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与本项目无关情况、只有简单说明等情况,根据可行程度扣0.1-2.5分”变更为“竣工决算审核方案的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本项目在竣工决算审核中可能存在的重点和难点以及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没有不得分。方案若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与本项目无关情况、只有简单说明等情况,根据可行程度扣0.1-2.5分”
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报酬清单中“竣工结算审核”变更为“竣工决算审核”标书代写
6.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分项负责人增加“(7)竣工决算审核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注:请已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通知。本次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他内容不变,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地 址:**市大直路471号
联系人:窦先生
电 话:0454-****2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一期 R 栋 113 号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