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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改革局关于****等4处书院文物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越****体育局:
《关于申请审批的函》(越文广旅体〔202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贵单位委托****司对《****等4处书院文物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经对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等4处书院文物修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0104-04-05-638199)。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地点位于******书院群南地块,处于**五路以南、教育路以东、南朝街以北、小马站以西位置。项目拟对****、冠英家塾、考亭书院、见大书院门楼4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文物修缮(其中****为**市文物保护单位,冠英书院、考亭书院、见大书院门楼等为**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建筑面积为4514平方米,周边环境整治面积为1137平方米。包括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工程、室内安装改造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及其他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61.14万元,其中:工程费298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77.77万元、预备费193.3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200万元、区财政资金,并继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市越****体育局组织实施,由****中心负责建设管理。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附件:**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