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改审批〔2025〕22号
****科技局关于变更**县
****加油站加气项目核准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加气项目核准的请示》、变更说明及其他附件已收悉。2025年1月3日我局以顺发改审批〔2025〕2号文批复该项目,由于设计方案调整,现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经研究同意变更,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加气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双溪街道北****水库下游)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加油站基础上**一套LNG加液装置,站房、罩棚等。**工艺设备:几何容积为 60m3的LNG立式储1台,LNG撬装装置1台,LNG加液机3台。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建设局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北****公司编制的《****加气项目申请报告》。
六、项目节能评估: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
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鉴于该项目已由****建设局进行行业审查。根据《****委员会关于试行投资项目分类评审的通知》(南发改审批函〔2022〕5号)规定,免予组织该项目评审。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科技局
2025年1月17日
| 抄送:县政府办、****建设局、******局、 ****环境局、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