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心小镇凌波皓月项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如心小镇凌波皓月项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 **省**市长峙岛CZ-b-12a地块
3、招标范围:太阳能光伏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并网发电、移交业主指定的物业单位、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等工作。
4、招标形式: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符合要求的单位须在发标前缴纳保证金并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峙岛支行
账 号:392****15485
税号: 913********903742M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在收到正式入围通知后缴纳,提前自行缴纳的,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投标人一切损失及责任。
7、发标截至时间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入围单位的投标报价作弃标处理,且按本公告“处罚条款”执行。
8、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9、工程款支付方式:
a、全部设备(可分批)到货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货金额的40%;全部安装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 70 %;调试、电力局验收合格、系统并网发电,并移交所有资料后可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b、结算总价的5 %,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即保修期)届满后,乙方提交书面申请,****公司确认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均已维修完毕/无法维修的已更换完成,则甲方办理质量保证金的结算及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c、乙方应在每次申请付款的同时,按照甲方确认的合同进度付款金额开具准确无误的发票,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乙方应提供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若届时双方尚未办理结算的,则自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30日内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开具初步审**算金额100%的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无法及时认证的,乙方需依法向付款方重新开具发票,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最终以签约的合同为准】
10、履约担保:合同价5%(不超过100****银行转账形式或合同价10%****银行保函形式。
11、工程规模:
(1) 业态:整个项目含有10幢高层及配套用房
(2) 本次招标为**如心小镇凌波皓月项目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并网发电、移交业主指定的物业单位、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等工作。
12、工程质量要求:满足项目按照国家级地方规范要求完成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及并网验收工作。若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有新规范、标准出台,尚应满足新的规范、标准。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如需作一定的抽检,乙方应予以支持配合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不予顺延工期。
13、工期:暂定开工日期为 2026年5月2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6月30日,总工期 60日历天。
14、监理单位:******公司
15、总承包单位:****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1 )企业要求:
(1)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具备承担民事责任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为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必备资质。
(3)持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4)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部门颁发),有效期内且已完成按期延期,无过期、被吊销等异常情况。
(5)近5年内(自报名截止之日起倒算),报名单位须具有至少2项已竣工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机构才可能参与本次的投标。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能满足项目按照国家级地方规范要求完成光伏发电施工及并网验收工作;
2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本次招标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允许新供方注册审核通过后报名)的供方。标书代写
3、其它: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1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 被责令停业的;
3.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履约问题的;
3.6 提供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方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及不入围理由我司将不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在线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2、本次招标只接受绿**光招采平台在线报名(https://lczc.****.cn/)。(注册报名流程请详见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及咨询热线)。
3、领取标书时间: 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4、领取标书地点: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收到发标通知的单位,请在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等。
5、招标联系人:王建杰(工程) 、洪璐(成本)
联系电话:135****9321/135****0162
联系地址:**省**市长峙岛**路355号
五、举报投诉联系方式
绿**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9900(24小时开通,绿**国监察部),投诉邮箱:****@163.com
六、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以下内容。
关于供方招采过程违规相关处罚
| 序号 |
处罚项 |
处罚条款 |
| 1 |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
【1】第1次违规:在投标区域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在投标区域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降级为“D级供方”,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格。 【4】如为集团采购供方,出现1次违规降级为C3级供方,出现2次违规降级为“D级供方”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格。 【5】如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备注:违规次数4年内合并计算,处罚范围为供方对应区域对应投标品类。集采区采为战略开始起算,单项目为首次投标。 |
| 2 |
判定串标、****公司严重损失的)决标后不签合同 |
【1】第1次违规:在集团内涉事品类禁止投标6个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第2次违规:在集团内涉事品类禁止投标1年,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第3次违规:降级为“D级供方”,在集团内涉事品类禁止投标2年,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备注:违规次数4年内合并计算。 |
| 3 |
判定串标、****公司不良后果或影响,情节严重的) |
列入黑名单 |
| 说明:(1)供方过往如有违规处罚,按原有制度执行完毕。 (2)阳光招采平台帐号禁用即不能参与绿城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 (3)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评判标准见《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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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202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