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心**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委员会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光辉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座处置建筑垃圾**化利用厂,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规模50万吨,项目占地面积31049.00㎡,总建筑面积13990.6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车间、再生产品生产车间及其他管理用房等,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初勘、详勘,并出具初勘、详勘成果报告及后续勘察配合工作等内容;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标书代写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标书代写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5日开始登陆:**市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27-****3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开发区石井街道249号5楼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81****66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黄家沟世界风味美食街3幢3层302号
邮 编: 636000
联 系 人: 贾先生
项目负责人: 贾先生
电 话: 0827-****66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2月1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511900-04-01-55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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