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润怡宝饮料(丹江口)有限公司华润饮料丹江口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湖北-十堰-丹江口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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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润怡宝饮****公司华****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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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6年02月14日 15:34:40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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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十丹环函〔2026〕4号

华润怡宝饮****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润怡宝饮****公司华****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办事处陈家港村,占地面积200837.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3725.38平方米。拟建设一座生产车间,一座综合楼5****餐厅厨房,一座化学品库。项目拟设饮用水及PET饮用水瓶坯生产线3条。其中饮用水生产线包括2条高速瓶装水生产线,瓶装规格为:350mL、400mL、555mL、1180mL、1555mL及2080mL;1条大包装水生产线,瓶(罐)装规格为:4.5L、6L;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年产105.653万吨饮用水的生产规模,PET饮用水瓶坯生产线达到年产10.67亿支瓶胚。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二、《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三、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喷码废气、吹瓶废气、食堂油烟。注塑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喷码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吹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厨房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注塑和吹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码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中表1大气污染物NMHC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即油烟≤2.0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污水管网;清洗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地面清洗废水、常规设备清洗废水、冷却塔排水经厂区污水中和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及检测结果,本项目水处理浓水较为清洁,不纳入污水管理,作清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4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四、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296t/a,化学需氧量0.881t/a,氨氮0.088t/a,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指****易购买。

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和监测平台。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按国家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废气、废水、噪声等自行监测制度,保留检测原始记录备查。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七、按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八、丹****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不作为项目建筑物等合法性的依据。如政府自然**和规划、住建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十、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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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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