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金发改投〔2025〕22号
**华发****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中心**路、金高路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华联函〔2025〕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西部中心**,包含**路和金高路2条**市政道路。其中,**路西起**路,**金辉路,道路设计长度397.976米,实施长度344.553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金高路西起**路,**金辉路,道路设计长度397.978米,实施长度341.476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根据片区开发时序,本工程对道路软基处理范围外25米范围进行延伸浅处理。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预留沟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安监设施及海绵城市工程。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6827.55万元,其中工程**费5678.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1.08万元,基本预备费310.46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307.86万元。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解决,市、区按照49:51比例共同承担。
三、审批依据
(一)《****中心**路、金高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5〕9号);
(二)《****中心核心区开发建设财政投入机制有关事宜会议纪要》(〔2025〕5号);
(三)《****中心**路、金高路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四)《****中心**路、金高路市政道路工程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
(五)《****中心**路、金高路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六)《****中心**路、金高路市政道路工程办理可行性研究审核的承诺》;
(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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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