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心泉意” —泉水文化宣传推广平台品牌形象全民共创计划活动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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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宣传泉水文化,提升市民保泉意识,****水务局于2025年推出了“泉之城”泉水文化宣传推**台(微信小程序,名称暂定),获得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关注。为进一步提升平台品牌形象,激发公众对泉水文化的兴趣与热爱,结合“泉”在**过大年活动,特举办“泉心泉意”泉水文化宣传推**台品牌形象全民共创计划,通过广泛征集平台的统一官方品牌名称及配套Logo,引导公众主动研究、深入理解并积极传播泉水文化,让泉水文化成为城市宣传的一张亮丽名片。

二、平台介绍

“泉之城”泉水文化宣传推**台,****水务局****电视台建设的泉水保护和宣传推广服务平台。平台依托微信小程序便捷方式,有效整合政策宣传、泉水保护、泉水普查、线索反馈等功能,面向**市民提供全市泉水保护综合信息服务。通过该平台,市民可便捷了解保泉护泉政策法规,参与泉水保护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宽亲近泉水、爱护泉水的参与渠道,持续提升泉城市民“以泉为荣”的自豪感与“保泉有我”的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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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参与者可单独提交品牌名称与Logo设计,亦可配套提供。

(一)名称要求

名称需简洁易记,字数控制在2-5字之间,能够深刻体现泉水的特质与城市文化,同时易于传播与记忆。

(二)Logo要求

Logo设计需创意独特,图形与色彩兼具美感与文化内涵,易于识别与衍生应用,能够在各种媒介上清晰展示泉水文化的魅力。

(三)原创性要求

投稿作品须为作者独立创作,未在任何平台公开发表,未参与过其他评选活动或商业用途,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主办方将对投稿作品在微信官方进行注册验证,不能注册的作品一概视为无效作品。

四、征集阶段

(一)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期:2026年2月9日至4月9日。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交自己的创意作品。

(二)征集方式

方法一:登陆“泉之城”平台,在平台线上活动区提交作品。

方法二:可将投稿作品发送至邮箱****@163.com。

(三)宣传动员

新媒体平台:****水务局网站、“泉之城”泉水文化宣传推**台、“我爱泉城”文明平台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发布;

电视媒体:**公交电视、地铁电视、城市户外大屏刊播;

**团体;动员****学院、****、****学院等高校老师学生参加,提升设计专业度;

线下动员:结合“泉”在**过大年活动,在泉水书房等地设置广告牌,利用节庆期间客流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参与度。

五、奖项设置

(一)平台名称类:

最佳名称奖(1名):获人民币 2000元(税后,含著作权转让费)+ 获奖证书;

专业奖(2名):获人民币 1000元(税后,含著作权转让费)+ 获奖证书。

(二)平台Logo类:

最佳设计奖(1名):获人民币 2000元(税后,含著作权转让费)+ 获奖证书;

专业奖(2名):获人民币 1000元(税后,含著作权转让费)+ 获奖证书。

六、评审机制

(一)评审标准

文化性(40%):契合泉水文化内涵,体现地域特色。

创意性(30%):构思新颖,突出原创。

传播性(30%):易于记忆、识别与推广应用。

(二)评审流程

初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作品,再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7天内,将正式公示获奖名单,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最终结果,确保活动透明度与公信力。

七、成果应用与后续计划

(一)品牌确立

中选作品将推荐为全市泉水文化宣传推**台的统一官方标识备选方案。

(二)法律责任与权利归属

投稿者须保证作品不涉及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因作品侵权引发纠纷,投稿者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中选作品的著作权、商标申请权、修改权等全部知识产权自获奖公告日起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与开发,无需另行支付报酬。主办方保留对违规行为的追责权利。

联系人:王佩彤,178****5706;于士琦,186****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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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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